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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2004-1-21 星期三(Wednesday) 晴
在流氓的肩头安息
很多事情都已经忘了,也是因为自己羞于记住的缘故,那么就挑我还记得的说说。 应该是五岁以前,反正还没上学,我特别怕我邻居的一位大叔,这个大叔其实挺好的一个人,哪家有红白喜事,他都是要去帮忙的。我在人多的地方玩,我都躲着他,因为他好像很喜欢当众脱我的裤子,小时候的裤子都是松紧带的,一扯就能扯到屁股下面。有时候没看见他在场,他悄悄绕到我身后手一伸就脱了我个光屁股,他大笑,旁边看见的人也大笑,只有我尖叫着赶快逃走。但我并不恨他,只是觉得他不过想让我出丑而已。以后就不喜欢穿松紧带的裤子,但穿那种系带的裤子也很麻烦,因为一不小心就被自己打了死结,想上厕所的时候怎么解也解不开,急死人。 上中学的时候,有一次在教学楼后面上厕所,厕所很简陋,是用杉树皮围起来的,紧挨着两间,男女不分的。我占了一间,后来我听到我隔壁也进了人。我没怎么在意,直到我听到隔板下有动静,我一看,把我吓一跳,隔板跟地面有空挡,那空挡里竟然有人伸了一面镜子对着我。我不敢再蹲下去了,很快出了厕所。我本来还好奇,想看看究竟是谁这个样子,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那个人出来,只好作罢。我没跟任何人提过这件事,只是想大概是某位对女孩子的身体好奇的男生。 后来知道不光刚长身体的男生对女孩子的身体好奇,连大人也是这样的。有一次我洗澡,那洗澡棚不是我家的,是邻居家的,也是用杉树皮搭建,而且恰好洗澡间后面还有一段上坡的路,如果那路上过人,洗澡的人就得蹲下身子才不致于被人看见。我那次洗澡的时候,路上基本都没过人,所以一直站着,可是我突然发现那坡上竟然有人,而且在看我,我很快蹲下身子,再不敢起身。那看我的人就是这个洗澡棚的主人,是有妻子和孩子的,我后来透过缝隙看见他走了。那时候的我正在长身体,他偷窥一下,大概也是好奇吧,我知道他平常都是很正经的。 上大学的时候,放假回家返校都得自己一个人转车坐车,撞见流氓的机会就多了些。有一次在一个招待所投宿,我发现一个很壮的男人似乎特别注意我,他住的房间跟我住的房间不是很远。那天晚上他好像喝酒了,我在走道里撞见他,他对我说:“我住在那边,想不想到我房间里看看?”我没理他,很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关上,心里怕怕的。过了大概一些时候,有人敲我房间的门,我想可能是服务员,就把门开了一点,却没想到是他,我赶紧重新把门关上,好在他没有用力推,我把门的插销插好,又觉得不放心,把房间里的凳子都顶上了,他还敲了一会儿门就走了。那一天晚上都没怎么睡好,心想如果他万一破门而入怎么办,我自然可以尖叫,只是担心等别人来的时候,我已经被他杀了。 还有是在火车上,过完年返校,没有买到坐票,只能在车厢连接处把自己的包放地上坐着。人很多,挤的要命,我都不敢离开自己的位置上厕所,怕被别人占了去。后来我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,很黑很瘦,脸看起来不是很善像的那种。他先跟我搭话,说着说着他撩起自己的袖子给我看,我看见他的两只手腕上用刺青各刻了一个字,左手那个是仇字,右手是恨字。他跟我说,看到我刺青的人都以为我是黑社会的,刚才我在别的地方跟一个女的说话,她大概看到我手腕上的字,很快走了,怕我似的。他没跟我说为什么要刺这两个字,我自己倒不觉得害怕,车上人这么多,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。我还让他帮我看包上了厕所。晚上的时候,很困,但又不能睡。他跟我说,你如果不介意的话,可以把头枕在我肩上睡一会儿。我想了一下,身上也没有值钱的东西,至多他把我迷昏了把我拐卖。我二哥经常跟我说,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,不要相信任何人,还跟我说有一个女硕士如何如何在火车上被人拐卖了。我当时想,自己应该不会被拐卖吧,就真的把头靠在他肩上睡了,而且睡着了,也不知睡了多久。后来他下了车,我没有被他拐卖,而且身上也没有丢东西。后来还是坐火车,我旁边有个小男生困得不停地耷拉脑袋又提起,看起来真是睡得很辛苦,我很想跟他说,让他靠我肩上睡一会儿,或者把头放我腿上睡也可以,但我一直没开口。我想的是,我自己心地坦荡,但别人不一定能够坦荡。 还是上大学的时候,我去苏州看在那里上学的二哥。他有课不能陪我逛园林,把月票塞给我让我自己去看。好像是在逛拙政园的时候,我碰到了一个人,也是他先跟我搭讪,问我是哪里人,然后说他是我老乡,在哪里哪里。他跟我说他在苏州掘古墓发财,还从包里拿了一个紫色的茶壶给我看,并用一根火柴棒在茶壶上一擦,火柴棒就点着了。我当时看得觉得很神奇,后来他说他还有一些挖来的古玩意,只是不能在人多的地方给我看。我有点好奇,也觉得园子里到处都是人,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,就跟着他到了一间屋子的后面,不想他贴着墙竟然掏出了裤裆里的东西,我急忙转身就跑,跑出好远了我才回头看他是否追来了。后来不敢继续逛了,出了园子回住的地方。我那时还不知道暴露癖,就是现在我也搞不懂他究竟只是对我暴露一下还是另有企图。反正经历这些事以后感觉一个女孩子单独出行真是很不安全。 虽然知道不安全,我还是很喜欢一个人出门游玩,还是上大学的时候,我一个人去公园溜旱冰。在旱冰场上我发现有一个人好像有意在我身边兜来兜去,但又不跟我搭话。我后来从旱冰场出来,又在公园的树林里逛了一会儿,逛到一个僻静的地方,我偶一回头发现有一个人影一闪,当时也没在意,继续走路。后来快出林子了,我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,往四周围一看,看见了刚才在旱冰场上的那个人,正站在一棵树下,才明白他原来在跟踪我。我赶快起身快步走,怕怕的,也不敢从原路翻山回去了,出了公园门到了马路。 后来喜欢跳舞,而在舞场上是最容易贴身碰见流氓的。不止一次被舞伴紧紧搂着,他那已经勃起的下身不时顶我一下,又不能当场就给他一巴掌,强忍着跳完一曲,非常难受。而且这样的流氓你是辨别不出来的,只能自认倒霉。也有在舞会结束后悄悄跟着你,然后搭讪,要求散散步,我比较少拒绝别人,除非是意图明显到无耻的那种人。但这些跟我搭讪的人确实没有一个是正经人,一般都是在不到半小时就开始动手动脚。 在舞场上我坚持交往了近两年时间的是一个中年男子,单身,长得很壮实,是一个开批发店的小老板,他说自己以前是田径运动员,参加过全国性的比赛,力气确实很大,他说他可以把我抛起来然后接住,不过我没让他抛。我很喜欢跟他跳快节奏的舞,很疯狂,很有做爱的感觉。他也会碰我,但我感觉他不会害我,他经常抱我坐在他腿上,点一支烟给我抽。他好像有点性无能,我看过他的性具,很短,像小孩子的一样,当时看得我很吃惊。有时候他会和他的一个好朋友开车接我去兜风,在车上当着他朋友的面边喝酒边抱着我亲我,就这一点让我不舒服。我跟他几乎没有任何利益来往,但也不能算是朋友关系,后来我毕业了,也就跟他断了联系。 就是现在出门,对于陌生的主动跟我搭讪的男子,我自然也会存戒心,但也还是很容易就相信了他们,我很难对一个人抱着冷漠的拒绝的态度,即便是陌生人。
# 2004-1-24 星期六(Saturday) 多云
我之音我之乐
近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音乐了,其实也不对。在办公室打文档的时候,我是习惯性地会戴上耳塞,随便听点什么,比如现正流行着的阿杜。但是听完就听完了,现在是一点回忆没有的。朋友说我对音乐的感觉远不如对文字和对异质灵魂。我倒是奇怪她会说这样自相矛盾的话,不过自然她是没有意识到她话里的自相矛盾的。 没有什么更直接地抵达你的灵魂,除了音乐。经常在路上行走,从某户人家的窗口飘出不是很流畅的钢琴声,心也会被揪住,那样的一种感动,也许不该用感动这个词,感动被浸染了太多的情感因素。因为正如风把你心中那片最敏感的叶子吹动。灵魂的叶子动了,肉身感到了那种颤抖。 对于流行音乐,内心来说,我不是排斥,只是我不会选择它作为自己的对称物。我是个复杂的人,流行音乐太过简单。无论是旋律,还是旋律所能激起的人的情感,或者配合的歌词,都是最为大众的感觉,人心中最为简单、表面的情绪。自然我不否认即使是简单肤浅的情感也可以是恒久的,所以好的流行音乐能够流行很长时间。 但是在音乐面前,这些想法往往多余。一个人绝对不可能象向对音乐那样对另一个人敞开自己。音乐想起了,除了被它带走,随便带到什么它能带你去的地方,你不能做什么。 摇滚定然是一种迷醉,一种梦幻,一种自恋。就像醉酒时意念的那种轻飘,无所随行,如此什么都是可以的,没有什么需要负担,没有什么需要持守。就让那声音流吧,象水一样灌到你的所有感官,直至你自己就是那股水,那股洪流,随意流淌,肆虐倾泄。 《重庆森林》里王菲轻摇滚似的自我沉醉,沉醉于自己对自己表达对另一个人的爱。所爱的人是不重要的,重要的是享受那样一种自我倾诉,自我挑逗,自我尖叫,自我高潮。 一个过分清醒,过分约束自己的人是很难喜欢摇滚的,正如他很难对着毛巾肥皂什么的,象对着自己所爱的人那样倾诉。他只是不能把爱从爱人那里单独,把爱的感觉与所爱的人分开。摇滚所需要的恰恰就是把自我感觉固执于自我感觉,把与自我感觉无关的一切都锁闭。 有什么样的音乐形式,必然需要什么气质的人。最能体现一个人精神气质的,也莫过于他所喜爱的音乐。 朋友喜欢莫扎特。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:“《安魂曲》绝对不是人写出来的。”我试着比较了一下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。 精神对于大地的关系,或者精神对于人世的关系,可以有两种:一是执著的,正如大地或者人世具有某种引力,把精神紧紧地与自己贴在一起。另一种是漂浮的,正如天空对于大地的自由,大地或者人世对于精神是不即的,精神如其如是,随意赋形,或者如风无形,空虚摇曳。 贝多芬的音乐可以说属于前者,在他的音乐里有着针对大地或者人世的关怀,向着人的力量。人所具有的激情和情感的愉悦在他的音乐里得到了完美的赋形。 莫扎特的音乐则属于后者,在他的音乐里可以说几乎不存在力量的构形。倘若力量总是针对某种对象的力量。正因为莫扎特的音乐根本不针对什么对象,也就是说,它是与大地或者人世完全脱离,而且也没再跟任何东西建立联系,它是无依附的,正如一团空虚无形的气,自顾自地和谐地运动着,或者是欢快的,或者是活泼的,但绝对不是人情感里的那种欢快,人力量里的那种活泼。 我们可以称莫扎特这样的一种音乐或者精神气质是超凡脱俗的,可以称贝多芬音乐的那种精神气质是入世关怀的。其实无论那一种,只要表现出极致,都是美的,令人快慰。 与西方音乐的精神性相比,中国的乐曲偏向于情感化。但就是情感也有两种不同的形式。一是官僚贵族式的情感,这种情感的特点是高度的形式化,每一种情绪情感都有固定的模式,普遍地适用于每一个听众。它典型的艺术表现形式是京剧。另一种是市井乡民式的情感,这种情感的突出特点是切近人心,切近人现实的表情。象阿炳的二胡,闽南戏和粤剧等,人生的哀情,流溢在近似哀哭和痛诉的腔调里。 但我这样的一个人,无论是情感性的还是精神性的音乐,都不会很着迷。也许我根本不会对除我之外的任何东西着迷。 人是这样的一种动物,他总是需要依赖周围的环境才能表现自己,表达自己。人总是在自觉不自觉地为自己寻找某种对称,某种参差的比照。 无能表达自己情绪和情感的人,会设法在已经得到表达的情绪和情感里让自己得到表达,比如听别人创作的音乐,别人写的书,别人画的画。自己有能力表达自己的人,为了确信和让自己得到更坚定的证明,也总会设法在别人那里寻找自己的影子,与自己交叉的集合。 可是也不管这些了,音乐是要听的,写也仍然要写的。在沉醉在别人怀里的时候,也希望时时能保持一半脑子的清醒,让美妙的感觉也能在瞬间变成思想,变成智慧。
# 2004-1-24 星期六(Saturday) 阴
竹影青瞳是经典品牌
总有一股激情如血喷涌,喷出鲜嫩的肉体。 美艳的花只开一季甚至一夜,树木则可以四季常青,年复一年。那拥有强烈而短暂生命的物体是在被上帝,它的占有者,它的主人,疯狂、忌妒地使用。 走在人群中,眼光高过人群。这潮湿茂密的大地,一如尘土的肉躯。 周遭越来越吵闹,如何安静了把自己投注,虔敬地献出?这是深重的罪孽。 且著白色的衣裙,行走灰暗的途中。原谅我不能为你停留,我的爱人;原谅我不够礼貌和温情,我的众亲和朋友。 我渴望一切人安睡了。身旁的母亲安睡了,妹妹安睡了,其他有缘无缘的人也都安睡了。我可以掉转我的头,收回陪伴他们的心神,专心地把隐秘的王国看护。 隐秘的王国。我不是这王国的女王,我不是王。我用树叶把自己遮盖,用棺材把自己围裹。我的鲜血流淌,我的水分蒸发。人世的一切作为无非躯体所为。 我著我白色的衣裙飘荡。目光犀利的人群啊,可曾闻见我的冷漠,闻见我高抬我的首,行走人群中,人世一切如粪土?闻见我被人群废除,如污垢一般被人群废除? 白天谈论夜晚,谁在夜晚谈论我?谈论一个戏子执著角色,一个婊子无人可侍奉,一堆在光华中速速腐朽的肉? 我把我隐秘的王国看护。我开启一把锁,我推开一重门。我耕耘我的粮田,我磨砺我的利器。这是深重的罪孽。 我耕种什么于世无补,我收获什么于人无助,我的利器于人何用?我在夜里点一盏灯,我的光只照见哀愁。 隐秘的王国,受了谁的派遣,降临我的手中?我怀抱文字入眠,我首枕秀水与青山。我的王啊,容我脱下草靴,解下脚布,洗去二十余年的风尘。 走过的路消失在迷雾中,一如那尚未临近的消失在将来的路。我用鱼叉把自己从水里提起,举在半空中,举在众人头顶,没有让谁要看见我,不是什么脱俗的举动。 我是饥渴的鱼,我要回到水中。 甲申年初三
# 2004-1-25 星期日(Sunday) 多云
两个人堕落,一个人孤单
我不能干坐着,我非得写点什么。我豁出去了。 有时候我要恨自己身为女人,恨身为女人给予我的容易寂寞。 我对自己说,12点之前我要写好这篇短文。不为什么,我必须写,我必须让自己的身体有所纠缠。 与我交往的人,有一点对我深感恐惧。他们说,不要把我作了你的素材,千万不要写我。我不知该说什么。倘若是淡淡的交往,我自然不会写什么,因为没什么可写。倘若是深深地交往了,那么我写的也只是我自己的内里,是我体验过的一些东西,也许与他有关,但决不能等同于他。我不知道他们究竟恐惧什么。 我在键盘上敲一些字,我说过来,让我抱抱你。就是这些文字也让我觉得我是在真实地跟一人亲近。我说亲亲,我的心是热的,热的程度不亚于爱情。但明显的我跟那人还没有爱情。 我不游戏人生,但我渴望我是在游戏人生。我只对一件事挂怀,那就是写作。但有了这严肃的生活的重心,我自然无法如我想象的自如地游戏人生。 我每天要喝很多水,吃起水果来很疯狂,一斤一斤地吃。别人说我身体缺水,我不觉得。我倒是倾向于认为我是身体水分最充足的,因为我每天都喝远远超出我身体需要的水。但我还是觉得渴。 刚刚看到一句话说,所谓“渴”,不只是生理上需要水喝,也说明人在苦难中,需要来自同类的爱,同类的关怀。 但我想那来自人类的爱和关怀把我淹死了,我还是觉得渴。 也想着跟另一个人一起生活会如何,但没有很认真地想,大概是觉得可能性不大,或者自己兴趣不高。两个人意味着纠缠,义无反顾地堕落。生命需要如此,而我也就会如此。 还是趁一个人孤单的时候,多写点什么,把自己豁出去了。死了也不可惜,没有遗憾。 没有水分的细胞随风破散,有水分的细胞如何,那就大大地把那水分蒸发。 癸未年九月廿六日子时
# 2004-1-25 星期日(Sunday) 多云
夜半有女
我徒步至夜半。夜半其实是一片荒郊,众多的黄土坡,还有簌簌地野草。在夜半万籁俱寂,我只听到我耳边的风声,还有我的草鞋在土堆里推进的突突声。 我身着道袍,然我并非道士。我是铿锵男儿,我能在我自己呼出的气息里闻出自己旺盛的血气。我大概正是跟随了这血气,来至夜半。 我并不着急赶路,反倒觉得我就是到夜半来玩耍的。我用脚铲平一片野草丛,张开四肢躺下来。天空是黑色的,像染了质量上等的墨水。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,闭上眼睛。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正从遥远的地方飘飘地向我走来。她是随风一起来的,风速很慢,我看不清她的容貌,但我几乎可以触摸到她冰凉的身体,仿佛就在我的指间。我不急,我想着在她到达我之前,我要把她的容貌在心里清晰。 野草在她经过之时都低低地屈服,但没有任何声音,连风也缄了口。那些地上的沙尘也没有随她的衣袖一起飞舞起来,但她却是飞舞的,飞舞地饱满。 我在心里面对她说:“你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呢?你为何走向我呢?”我想我这样问,我能更快地知道她。我感觉着她越来越近,但离我还是遥远。 我能看出她烟色的衣形在风里飘曳,但我无论如何看不清她的面容。她是静默的,就像包围她的风。 我再次在心里对她说:“或者你是不存在的么?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你与我同等的体温。那么是什么使我能够如此感觉到你呢?” 我观察到她还是那一团烟色的衣形,也仍然飘在风里。离我也还是遥远的,但一直向我走近。 我突然有冲动安慰我自己。我闭着眼睛起身,把道袍脱了铺在杂草上重新张开四肢躺下。夜半的风是凉的,似乎还有露水隐隐约约地在空气里。 我开始慢慢灼热,从心开始,扩散至全身。离我越来越近了,我知道她离我越来越近。我的灼热在召唤,并且明显加快了风速。 我感觉到她烟色的衣衫开始变换,彩色越来越分明。我对着她说:“来吧,快来。” 天地间有什么挺立了,我感到暴露在空气中的疼痛。我全身的肉都是最鲜嫩的,如初出娘胎,如初临世间。“来吧,我要你来。”我渴切地面对她。 不可弹破地坚硬了,挺立了。这是绝对。我心神一阵恍惚,然后感觉胸前被重重地一击,她像子弹向我飞来,又柔软地扑入我怀,然后在我的身体消失无形。 我听到她说:“我就是你。我终于又回到了你的身体。”她邪恶地笑声随她绚烂的衣衫在风里飘落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... 下一页 >> |